人社建字〔2023〕26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建设技能中国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技能中国建设,构建更加健全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以“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为题,提出了人才工作的总体原则要求和各方面的重点任务,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明确把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列入国家战略人才力量。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从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我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制定出台《“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21〕48号),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推动技能人才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围绕健全“技能中国”政策制度体系和实施技能提升、技能强企、技能激励、技能合作四大行动,提出20条具体举措。
诚如建议所言,我国高技能人才发展总体水平与世界先进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技能人才总量依然不足,结构问题突出,招工难和就业难问题并存的就业矛盾成为就业领域的主要矛盾。近年来,我部指导各级人社部门大力实施技能中国行动,推进部省共建,全国20多个省市建立省级政府技能工匠、“金蓝领”等高技能人才表彰项目或专项培养计划,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高技能人才工作政策制度体系逐步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面开展,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特色更加鲜明,“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落地实施,职业技能竞赛影响力持续提升。截至2022年末,全国共有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31万家,技工院校2551所,24万多个企业和8000多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完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备案。全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228万人次,超过1100万人次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工院校在校生415万人。
下一步,我部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就业优先战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技能中国行动,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带动技能人才队伍整体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关于加强毕业生就业招聘等政策支持,打破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我部高度重视维护和保护职业院校学生参加就业招聘等各方面合法权益。2021年,制定出台《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理念,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指导各地合理制定公开招聘资格条件要求,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其中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者不再设置学历要求。
在促进毕业生就业方面,我部持续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积极促进供需匹配。实施“职引未来”系列招聘行动,开展百日千万专项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民营企业招聘月等活动,聚焦毕业生求职需要,开展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招聘专场,为包括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内的各类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实施就业服务攻坚行动,针对未就业毕业生,加快部门间信息交接,对有就业意愿的,针对性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和就业见习机会。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进一步落实好相关政策要求,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在促进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健全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更多聚焦职业院校毕业生,全力促进就业创业。
三、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完善相关评价体系沟通衔接机制
技工院校传承企业办学基因,以校企合作为基本办学制度,长期坚持“校企双制、工学一体”,及时将就业状况传导到技工院校,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设置和动态调整专业。通过校企共同招生招工、共商专业规划课程开发、共组师资队伍、共建实训基地,将企业典型工作任务转换为教学内容,将学习过程与工作过程融通合一,努力实现技能人才培养与企业用人需求无缝衔接,毕业生受到企业欢迎。为引导技工院校学生积极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021年,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30号),进一步畅通技工院校毕业生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渠道。在技工院校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技工院校依托合作企业为学生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设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技工院校,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面向学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规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鼓励技工院校学生通过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按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在推动横向融通方面,我部先后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等文件,打破职业技能评价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界限,改变人才发展独木桥、天花板现象,拓宽人才发展空间,促进两类人才深度融合发展。2022年,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22〕14号)提出,以职业分类为基础,统筹规划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职称制度、职业资格制度框架,并建立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
下一步,我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人才评价各项制度,健全完善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推动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比照认定工作,建立国家资历框架,推动院校及行业等对国家资历框架的使用。
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