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落实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推动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激发技工院校学生学习技能热情,引导技工院校学生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决定开展2025年度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助学金(以下简称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5年度共资助200名技工院校全日制学籍在校学生,助学金标准为每人3000元人民币。
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未享受国家或地方助学金。
(六)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和往届奖(助)学金获得者不参加评选。
二、名额分配
2025年度助学金名额分配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技工院校数量以及在校学生数量确定(附件1)。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做好本地技工院校学生助学金申请的组织工作,每所院校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合计不超过2名。
三、组织实施
(一)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助学金评定工作统筹指导。
(二)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以下简称出版集团)负责助学金评定和发放管理组织工作。
(三)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相关职能部门专人负责指导技工院校做好助学金申请和发放等工作,并对助学金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各有关技工院校负责对申请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推荐,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报送以及助学金发放等具体工作。
四、评定发放程序
(一)申请
1.院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2025年度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
2.院校审核《申请表》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院校负责人根据申请学生品学等综合情况,按《申请表》要求撰写推荐信。
(二)审核
1.院校汇总《申请表》(含推荐信)、公示材料(加盖院校公章,并附公示实地场景照片)、相关成绩等,一并报送至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材料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同时寄送纸质材料备案存档。
2.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定各技工院校报送的材料准确无误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汇总报送至出版集团。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同时寄送纸质材料备案存档。
3.出版集团对各地报送的全部材料进行核定后报送部职业能力建设司,按程序报批公布受助学生名单。
(三)发放
1.出版集团按照受助学生名单,将助学金汇款至学生所在院校,并寄送证书。
2.院校收到助学金和证书后,应及时举办助学金发放仪式,向受助学生发放助学金并颁发证书,受助情况应载入学生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指导有关技工院校做好助学金的评定发放工作,发给学生的助学金不得用于抵扣学生在校期间的其他费用。请于2025年6月13日前将本地区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报送至出版集团。
(二)按时报送材料。各技工院校应严格执行助学金评定发放程序,于6月30日前将通过审核的材料报至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材料并于7月4日前报至出版集团。在受助学生名单公布后,各有关院校应及时将开具的正式发票邮寄至出版集团。
所有报送的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张,按顺序排列装订,如有图片及音像资料,请将电子版发送至出版集团联系人邮箱。
(三)注重宣传报道。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受助学生典型励志事例的收集、整理工作,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我部将在部门户网站、《中国劳动保障报》、出版集团网站、《职业》杂志等,对受助学生突出事迹、取得的成绩以及工作情况进行追踪报道。
助学金相关文件可在出版集团网站(www.class.com.cn)查阅下载。各地、各技工院校在材料填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出版集团联系。
联 系 人:孙晓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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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