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05日 加入收藏网站无障碍
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手工报销备案支持一网通办
发布时间:2026-08-24 字体:[ ]

 

 

  为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策和服务高品质供给、提升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便利化水平,近日,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102号)(以下简称《通知》),在现有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网上办理工作基础上,将手工报销备案纳入线上办理。
  《通知》明确了跨省异地长期居住、长期工作和转诊转院的工伤职工(含职业伤害人员)可线上办理手工报销备案。
  《通知》明晰了手工报销的备案地与直接结算的区别。与直接结算统一备案至就医地市或直辖市不同,异地长期居住(工作)手工报销工伤职工原则上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参保地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诊转院工伤职工办理备案时,转诊转院申请单中有拟转入协议机构名称的,应在表中准确填写协议机构相关信息,转诊转院单中无拟转入协议机构名称的,可在就医地选择1-2家工伤保险协议机构。
  《通知》明确了备案途径,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渠道提供的“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服务事项进行备案,也可以前往参保地线下经办服务窗口进行备案。
  《通知》对“补备案”作出了规定,原则上工伤职工应在就医前完成备案。职工因突发工伤(含工伤复发)等紧急情况,在参保地以外省份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允许补办备案手续。相关费用可按规定直接结算或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按照《通知》要求,备案后工伤职工应当前往省外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全国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库名单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渠道进行查询。手工报销备案线上办理服务将于2026年11月1日正式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