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率先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率先将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建设纳入制度保障范围,率先建设并应用了全省统一的信息化系统,并提前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一、强化制度建设,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吸引力
一是完善实施意见。在贯彻落实国务院8号文件过程中,省政府坚持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入紧张的情况下,综合分析财政收入及承受能力,决定上调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同时针对选择500元以上的缴费人员提高了政府补贴标准,鼓励参保人员选择较高缴费标准。二是完善经办规程。根据新实施意见,对原有经办规程进行了修改完善,规范了参保缴费、建立个人帐户、领取养老待遇、转移接续等业务流程,明确了各项业务办理时限,可操作性更强。三是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先后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策体系,增强了城乡居保制度吸引力,全省参保人数持续增加,由全覆盖时的4667万人增加到现在的4829.5万人,领取待遇人数由全覆盖时的1084万人增加到现在的1240万人。
二、强化平台建设,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能力
努力打通经办管理服务最后一公里,不断提高城乡居保经办服务能力。一是把机构建设作为关键支点。目前全省所有县(市、区)、乡镇(街道)按照每万名参保人员配备一名专职人员的要求全部建立了经办机构,县乡工作人员达到1.2万人。在抓好县、乡平台建设的同时,努力把人社服务向基层延伸,向村级扩展,大力指导各地做好村级服务平台建设,在所有行政村(社区)全部设立了协办员,部分市县建立了村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增强了村级经办服务能力。二是把队伍建设作为常态化工作。按照“省级骨干培训为主导、市级普及培训为主体、县级专项培训为补充”的思路,开展政策、经办、财务、信息系统操作等系列培训,省级先后举办了9期培训班,为市、县级培训业务骨干3000余人次,基本建成了一支政策通、业务熟的城乡居保队伍。三是把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作为便民利民的重要环节。加强与金融合作机构协调,规范金融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大力推动金融服务进村活动,目前已有30个县实现金融服务网点到村,极大方便了群众。
三、强化信息化应用,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技术支撑能力
一是城乡居保业务办理全程信息化。目前全省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联网,建成了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做到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维护、参保人员信息提取、养老金标准核算、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业务全程信息化办理,保证了业务经办的准确性,同时实现了对工作流程的实时监测。二是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信息化。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是城乡居保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防止基金流失的重要保障。为了解决资格认证工作随意性和人工认证效率低的问题,充分利用指纹、掌静脉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有效防止发生虚报冒领养老金问题。三是大力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应用。明确以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作为基础先行,紧紧围绕“一发就用,一用就通,老百姓满意”的目标,强力推进发卡用卡工作,实现了参保居民待遇领取、缴纳费用、消费、转账等不出村。
四、强化宣传,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影响力
一是坚持系统外宣传与系统内宣传相结合。主动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提高重视程度,争取支持。开展系统内宣传,扩大内部影响力,同时鼓舞城乡居保人员工作热情。二是坚持传统媒体宣传与新媒体宣传相结合。在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台、河南日报、河南卫视等媒体上发布信息、解读政策,提高权威性。运用互联网媒体展示我省城乡居保显著成效,提高信息传播速度,扩展了宣传覆盖面。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与参保群众进行互动交流,提升了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每年利用春节、农忙等时段和相关政策措施出台的时机,开展大规模集中宣传。同时坚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日常工作中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全时段的宣传,凝聚共识,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融入群众生活,进一步提升了城乡居保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