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打造疫情防控期间 劳动者权益维护“五重保障”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临沂市通过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部门网站、热线电话等线上平台,从宣传落实政策、畅通渠道、重点管理等方面着手,同向发力,为劳动者权益维护提供“五重保障”。
一、凝聚思想共识,打造“动态化组织保障”。疫情期间,迅速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落实防护措施和值班制度,坚守保障劳动者权益一线,坚持“能从线上办理的不聚集、能由少数人处理的不集中”,确保工作不断档、不延误。
二、统一工作标准,打造“一体化政策保障”。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通知》,对延迟复工期间涉及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等方面带来的风险挑战,及早谋划研判和防范。同时,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服务措施,妥善处理好存量案件化解和增量控制,通过邮寄等方式寄送证据材料或送达法律文书,最大限度地减少现场办理造成的人员接触,避免交叉感染。
三、畅通线上渠道,打造“网络化维权保障”。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流转系统作用,畅通电话、网络等线上投诉举报渠道,安排专人接听、解答、接收有关问题线索,通过线上非接触即时咨询沟通方式,及时宣讲法规政策,受理权益诉求。自2月3日以来,全市共受理延迟复工时间、春节假期工资支付、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286个,回复“12345”工单809件,做到疫情防控期间举报投诉受理有人管、有结果。
四、用活监管平台,打造“信息化监管保障”。通过监管平台对各在建工程项目复工情况进行实时监管,抓好项目工地逐步复工后这个关键时期,紧盯实名制考勤和银行代发等关键环节,督促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方和施工单位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复工农民工摸排和实名制信息采录,使疫情防控和监管平台推进做到两不误。
五、加强法制宣传,打造“规范化用工保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转发人社部〔2020〕8号文件做好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通过QQ、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及时向企业推送劳动关系处理、企业招复工、防疫措施等政策规定和信息,并组织执法人员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巡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