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会保险缴纳

  • 发布日期:2024-12-24
  • 文章来源:人社部人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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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事项: 

  个人社会保险缴纳 

  服务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存档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服务。 

  服务对象: 

  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才中心个人存档人员。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十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二十三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五十八条:……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城镇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申请材料: 

  1.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 

  2.参保人员北京银行借记卡(社保扣缴过渡阶段需要提供); 

  3.初次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还需提供:(1)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电子照片(电子照片用于制作社会保障卡,要求正面免冠,白底、服装与背景的颜色反差要大,JPG格式,宽度358像素、高度441像素,文件大小介于9KB至 20KB);(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要求的由参保人员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并填写《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温馨提示》一式两份,《北京市社会保险登记业务申请表(个人)》一份; 

  3.工作人员将《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事项申请书》和《温馨提示》各一份交给参保人员,同时告知扣款注意事项。 

  咨询、了解社保政策的渠道: 

  1.北京市社会保险政策咨询热线电话:12333; 

  2.北京市社会保险扣款税务咨询热线电话:12366; 

  3.北京市社保卡咨询电话:96102; 

  4.西城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66007070; 

  5.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https://rsj.beijing.gov.cn/ 

  6.北京人社APP。 

  办理方式:现场 

  办理时限 

  社保缴纳:协议生效当月25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结 

  社保转出: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结 

  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6:30 

  办理单位: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办理地点: 

  和平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7号 

  西三环办公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四层 

  咨询方式010-84209173(和平里办公区) 

         010-68522180(西三环办公区) 

  监督投诉010-84209186(和平里办公区) 

         010-68709320(西三环办公区)